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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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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5302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望家欢农副产品供应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东、北辰路南报业嘉园综合楼101室

中标折扣率:95.00%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乡孚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腰房村6组原腰房小学院内

中标折扣率: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第一包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需求:谷物、薯类、豆类、蔬菜及食用菌、畜禽产品、谷物细粉、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植物油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及类似食品、罐头、营养、保健食品、冷冻饮品。

第二包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需求:糖料、海水养殖产品、淡水养殖产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糖及副产品、畜禽肉、油脂及食品杂碎、熟肉制品、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蛋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调味品发酵类制品、加工盐、食品添加剂、食品用类似原料、其他食品及加工盐。

服务时间:服务期总计3年(36个月),采用“1+1+1”的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政策安排及对乙方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满意度等情况而定。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芳垣、侯明臣、杨娟、董淼、王翠华、贾春风、董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折扣率乘以本项目年预算金额乘以三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1.1%费率收取;

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

金额:第一包38485元,第二包6368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包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4.14分

第二包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6.2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西街71号

联 系 人:董亮

联系方式:0455-83685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韩宇奇、於佳

联系方式: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