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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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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FGYLHW-[2025]027-1

项目名称: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元):1540000,1660000,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一号片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40000
单位: 袋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沙湾市某单位各个食堂所需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主要包括牛羊肉、禽肉、鸡蛋、水果、蔬菜、粮油副食品等食堂食材的供应及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二号片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60000
单位: 袋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沙湾市某单位各个食堂所需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主要包括牛羊肉、禽肉、鸡蛋、水果、蔬菜、粮油副食品等食堂食材的供应及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三号片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 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沙湾市某单位各个食堂所需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主要包括牛羊肉、禽肉、鸡蛋、水果、蔬菜、粮油副食品等食堂食材的供应及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后续服务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本次项目需提供肉制品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投标会议开始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投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公安局

地 址:沙湾市

联系方式:0991-360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电信九鼎库房-中通服供应链(办公楼3楼312办公室)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四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18160612929、15739567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良、王琬莹

电 话:18160612929、1573956787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沙湾市GAJ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一号片区、二号片区、三号片区)(二次)(发布版).pdf

1.1M

招标文件(一号片区、二号片区、三号片区).zip

1.1M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