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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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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ZCD-2025-010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乌鲁木齐禾禾尚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07号1幢1层4-2 报价:1250000(元) 95.0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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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所有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本合同期限内每月职工食堂考核均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合同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3年。 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焱,贾全新,杨金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611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致臻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3楼

联系方式:13199896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致瞳

电 话:13199896880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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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20240224-B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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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72.8K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