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YXGK202501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后勤管理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云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 15: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2日 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交易系统(开标一厅) | ||
预算金额 | ¥18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忠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7-6987081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61890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7-6987081 |
项目概况 YXGK202501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后勤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NZC2025-G3-01012-YXSZ-0020
项目名称:YXGK202501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后勤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187
最高限价(万元):187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所辖范围内的三幢房屋的秩序维护、安全协防(门岗值守、公共秩序、执勤、巡逻)、安全协检、开庭辅助服务、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消防管理、建筑物日常维护管理、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会议接待(培训)服务、物资管理、电梯运行检查、配套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办公家具维修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传染病防(治)控管理相关工作等。;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食堂的经营、维护和管理,食堂不得对外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负责购买食材,在食堂经营管理中,供应商对食材购买和销售费用要自求平衡。内容包括为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工作日(其他时段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提供早中晚用餐服务、会议培训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制作。除采购人现有设施设备外,供应商所需的餐饮设施设备自行采购配置。并负责做好日常维护、清洁、消毒、保管、厨余垃圾处置、燃气及食堂安全保障等服务工作。提供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餐巾纸、洗手液、牙签、盆、碗、餐盘、砧板、菜刀、菜勺、垃圾桶、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标段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包2:0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1)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 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时间:2025-03-26 06:00至2025-04-0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2025-04-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交易系统(开标一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16 09:00(2)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保证金金额:17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16 09:00 其他:1.投标(交易)保证金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1包: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02包:17000.00 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1.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并简要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人民路分理处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陈静 08776987085银行账号 24050701040002562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1.2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40001518034XY)。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3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3.现场踏勘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3.2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俞老师 0877-61890483.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联系方式:0877-6189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0877-698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忠祥
电 话:0877-698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