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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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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RMYY-(2025)公字第002号

2.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4.本项采购预算为:3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两年。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4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检测能力,具备PCR实验室验收合格证书(包含感染类),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配备的相关检测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蒋圆圆 联系方式:15952888491(微信号)

注:(1)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2)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现场或微信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叶军亮 电话:15052911109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六、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4:2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时间:2025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丹徒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1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加盖公章电子档(U盘)1份。

九、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响应截止前。请关注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