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三八妇女节慰问品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LGSKYYFWH-202501
2.项目名称: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三八妇女节慰问品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需求:见附件
注意事项:以上采购计划可兼投兼中。
5.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获取竞价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平乐路9号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总院区E栋411
咨询电话:0755-23379122
四、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4月8日 09:00前(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1.竞价程序(1)获取竞价文件。供应商提交投标报名资料,获取竞价文件。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人证书扫描件(盖红章)。
(2)提交投标文件。获取竞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因邮寄原因在截止时间未收到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平乐路9号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总院区E栋411,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23379122。
(3)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4)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竞价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
2.时间安排
(1)投标响应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7日 (投标响应开始时间即为公告开始时间)
(4)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09:00
(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本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需求、交货期等要求。
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需盖单位公章。
(三)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由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采购计划中的总预算,或报价单价超过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推荐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
3.供应商响应的交货期长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交货期要求。
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5.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6.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7.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8.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上传竞价应答文件或分项报价表的。
(五)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3.成交结果确定后,如因质疑、投诉等情形被依法确认供应商成交资格无效的,如有效供应商仍不少于3家,则由报价次低的有效供应商替补成交,否则应当重新采购。
4.成交结果确定后,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但因情况紧急,重新组织采购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主管部门核实,则由报价次低的有效供应商替补成交。
按第3条、第4条款确定替补成交供应商的,将替补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替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5.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
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价文件或者竞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宣传科提出质疑。
(七)合同履约
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3.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竞价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
(八)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公布的与本次竞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755-23379122
八、附件
竞价采购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区中医院)
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