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XDC-ZB-2025-03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广西灵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定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R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 R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足额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交纳方式,不得采用现金。 2.投标人如为法人或团体组织的,须从对公账户转出;如为个体工商户的,须从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个人账户转出;如为自然人的,须从自然人本人个人账户转出。 户名全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秀峰支行 银行帐号:660012086774700020 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以银行到账单或开户银行开具的保函为准 | R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足额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交纳方式,不得采用现金。 2.投标人如为法人或团体组织的,须从对公账户转出;如为个体工商户的,须从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个人账户转出;如为自然人的,须从自然人本人的个人账户转出。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通过钱包充值方式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投标保证金账号,钱包充值方式:点击“如何充值”,根据提示信息进行充值操作。注意:需要使用供应商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充值。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以银行到账单或开户银行开具的保函为准。 |
2. |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1日
三、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index)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广西灵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灵川县灵川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73-6812172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分公司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碧云、毛崇文 0773-282199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