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CGJ-2025-005
二、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及排序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综合得分 |
1 | 安徽鑫掌柜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97.11 |
2 | 安徽花田果蔬供应链有限公司 | 96.40 |
3 | 宿州市臻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6.38 |
4 | 宿州金货郎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96.21 |
5 | 宿州市盛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4.48 |
6 | 宿州市春景商贸有限公司 | 94.1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服务范围:招标文件及服务需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为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从源头上严把食品质量关,现针对学校食堂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生鲜肉、冷冻食品等食材进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服务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道科(组长)、蒋政坤、彭艳丽、营春、刘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路安居大厦13楼1301室,联系电话:13685578979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地 址:宿州市朱仙庄镇学府大道3051号
联系方式: 13955789501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磬云路安居大厦13楼1301室
联系方式: 13685578979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85578979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