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7】
关于赣州市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技术评审标准变更的公告
(2025-JWJXGZ-F1001-2)
一、项目编号:2025-JWJXGZ-F1001-2
二、项目名称:赣州市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技术评审标准表
(一)供应能力标准中:1.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副食品二次分拣能力,分拣中心(应具备功能分区,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理货区、储存区、流通加工区、配货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平方米(㎡)得0.5分,本项满分为6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冷藏冷冻库室: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配备自有或租赁的冷藏冷冻库室的,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m3)得3分,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立方米(m3)得0.4分,本项满分为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需以立方米(m3)为单位的容积,不是以立方米(m3)为单位的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换算并在投标书中说明)
(二)食品安全标准中:1.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自有或租赁并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食品安全检测相关设备,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设备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满分4分。
现变更为:
(一)供应能力标准中:1.投标供应商具有副食品二次分拣能力,分拣中心(应具备功能分区,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理货区、储存区、流通加工区、配货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平方米(㎡)得0.5分,本项满分为6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冷藏冷冻库室:投标供应商配备自有或租赁的冷藏冷冻库室的,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m3)得3分,否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立方米(m3)得0.4分,本项满分为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需以立方米(m3)为单位的容积,不是以立方米(m3)为单位的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换算并在投标书中说明)
(二)食品安全标准中:1.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并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食品安全检测相关设备,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设备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满分4分。
变更原因:经招标人仔细校对投标文件,发现上述技术评审标准中“在项目所在地”该要求对于外地潜在供应商具有一定的排斥性,为体现该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遂将技术评审标准表中该要求删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某单位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方式:余先生15070751171
监督部门:龚先生0797-8389188转9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15717000959
注: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2.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均应遵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供应商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