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非生产性物资搬迁运输及安装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非生产性物资搬迁运输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现场)。
2.2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金额:1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黔江卷烟厂老厂区(黔江区长征南路南段55号)的办公家具、工器具、安防物资、办公资料、厨房设备设施等其他非生产性物品搬迁至黔江卷烟厂新厂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的保护性拆除组装、包装、运输卸货及转运至指定地点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货物描述。
2.4 服务期限: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并结合招标人实际工作安排,6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无亏损;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1.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6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寇老师 | 联系人: | 胡雨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2901150 | 联系电话: | 023-8606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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