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5年03月28日 18:4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聘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高港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18:4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2.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3-86331260 | ||
采购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港区港城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807163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晶 |
项目概况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聘 JSZC-321203-HQGC-T2025-00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T2025-0014
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聘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2.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2.7万元
采购需求: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聘项目。食堂就餐人数约为110人,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供应商严格按照每日制定的定量营养食谱为职工提供优质的食材,食材必须每天上午6:00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食堂管理人员对所供食材进行检查(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若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履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持有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各类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2.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经验至少1例(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以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上述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4-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时间:2025-04-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评标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一)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不需要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
(四)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谈判文件公告部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高港区港城路8号
联系人:曹桦
联系电话:0523-86966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523-8633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0523-86331260
附件:JSZC-321203-HQGC-T2025-0014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