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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安干部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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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安干部学院餐饮食材供应商二次遴选公告

招标详情

现根据学院管理实际,决定对餐饮食材供应商进行遴选,纳入学院食材供应商备选名录,请有意者按照公告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8日将相关响应文件提交至学院办公厅后勤保障处。

一、餐饮食材供应商类别

1.肉类供应商;

2.水果类供应商;

3.水产冻货类供应商;

4.蛋奶类(含豆制品)供应商。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至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至500万元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等许可证,以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等要求的佐证资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营业场所、专用配送车辆等设备和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在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查验)。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业绩,对所报名的食材供应种类必须提供相应的供货业绩(供货记录或相应发票、门店经营货品图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须知

1.投标企业对标书加盖公章,必须按要求对食品供货安全、供货服务等做出相应的承诺。

2.投标企业在限期内提供标书,由学院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学院潜在合格供应商备选名录;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被确认为供应商的资格。

3.评审小组对备选名录内潜在合格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后,与潜在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意向书》作为日后供货合同,每个品类需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签订《供货意向书》后,由学院备选名录内供应商,根据学院食品原材料采购品目进行报价。学院根据供应商报价结合市场价格,向报价的供应商发布采购基准价格,由供应商按照基准价格报送整体优惠率。根据供应商整体最大优惠率,确定每期该类别供应商。

5.供应商纳入学院备选名录后,按照学院规定定期对采购品目进行报价,无特殊情况不提供报价,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6.办公厅每季度对备选名录内供应商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根据实际情况,当备选名录内合作供应商不足3家时,由办公厅后勤处提出补充供应商遴选需求,及时按照流程对潜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补充。

四、其他

1.采购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2.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大道26号

3.联系人:黄老师0911-2196821、2196129

4.纪检监督电话:0911-2196708

5.纪检监督邮箱:jjjcc@celay.org.cn


附件:1.投标承诺书

2.供应商遴选评审标准

3.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