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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殡仪馆(浦城县殡葬管理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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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受浦城县殡仪馆委托,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浦城县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YPC2025-026

项目名称:浦城县殡仪馆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 C23140200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1年 为食堂提供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水果等食材采购及配送。 24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如授权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应提供授权函。

3、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浦城县殡仪馆。

联系地址:浦城县城关桃子湾12号

联系人: 俞主任

联系方法:13905992819

采购代理机构: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项目联系人:何星

联系电话:0599-2825650

浦城县殡仪馆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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