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时间:2025-03-31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文件精神,下发我县100万,用于新建省级标准化园区2个,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全县范围内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生产记录档案的蔬菜(食用菌)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同等情况下优先从 2025年设施蔬菜项目储备库 中选择。
(二)时间及使用要求:2025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在完成后,不得脱离蔬菜或食用菌生产范围。
(三)省级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园规模要求:
(1)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内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
(2)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含田间道路)。
(3)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年生产规模,袋(瓶)式生产菌棒(袋)150万棒(袋)以上,床(田)式生产面积80亩以上。
三、补助标准
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每个补助50万元。
四、补助环节及资金使用方向
1、进行 三新 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支持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 三新 技术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总费用不超过补助资金的15%,用于购买试验示范的种苗及配套的农资、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2、其余补助内容具体如下(项目实施主体可根据自身基础和需求选择一项或多项内容,补助涉及系统、设备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内容中具体提及到的机械化、数字化设备):
(1)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小型园艺机械购置(享受过农机补贴的园艺机械不在补助范围,下同),包括撒肥机、深翻机、旋耕机、起垄覆膜机、定植(移栽)机、编绳机、播线机、播种机、暖风机、CO2,施肥机(器)、作物能量机、田间采摘辅助运输车、收获机、蔬果分选机等,涵盖撒肥环节、耕整地环节、育苗播种环节、定植精播环节、田间管理环节、收获(可包含自动称重包装、分选)及尾菜处理环节等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宜机化设备。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包括水肥一体机、管道器材等。臭氧发生机、电除雾器、杀虫灯、诱虫板、诱捕器(剂)等绿色物理防治病虫害设备配置。总费用不低于补助资金的60%。智能操控或远程操控系统设备配置。物联网控制系统、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遮阳、补光、灌溉、通风等环境监测及数据采集设备配置,包括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光感器、CO2传感器等。总费用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0%。
(2)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园艺机械购置,包括撒肥机、深翻机、旋耕机、起垄覆膜机、全自动移栽机、编绳机、播线机、种子播种机、田间采摘辅助运输车、蔬菜收获机等,涵盖撒肥环节、耕整地环节、育苗播种环节、定植精播环节、田间管理环节、收获(可包含自动称重包装)及尾菜处理环节等蔬菜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宜机化设备。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包括水肥一体机、管道器材等。鼓励购置用于喷药、施肥、撒种的高效率环保农业无人机或高地隙打药机(可配置无人导航系统)。杀虫灯、诱虫板、诱捕器(剂)等绿色物理防治病虫害设备配置,防雹网等防灾设施配置。总费用不低于补助资金的60%。物联网控制系统、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监测风速、风向、雨量、空气温湿度、土壤温湿度等环境要素,或远程监测查看植株长势等设备配置,如小气候监测站等。总费用不低于补助资金的15%。
(3)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优新菌种购置。不超过补助资金的8%。菌棒生产线、接种线升级、扩建。灭菌设备升级更换。采收设备购置。总费用不低于补助资金的50%。智能操控或远程操控系统设备配置。物联网控制系统、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养菌、出菇棚(车间)湿控、温控、光控设备及系统配置,如智能控制柜等。总费用不低于补助资金的15%。
五、项目申报
现请有意向的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合作社或企业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的财务证明等内容。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连蔚然
联系电话:15503590411
附件:2025年稷山县省级蔬菜标准园区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