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单位于2025 年03月28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朔州市平鲁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服务项目,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符合行政审批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型项目;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朔州市范围内经营场所的证明。
现变更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符合行政审批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型项目;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朔州市范围内经营场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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