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5-03-31 | |||||||||||||||||||||||||||||||||
一、项目编号: CC-241205103 二、项目名称: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综合评分法
侯红静、尹斯雅(组长)、李占山(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98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198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 保定市五四西路106号 联系方式: 甄文强 0312-8638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传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 : 王红肖 0312-590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红肖 电话: 0312-5905517 十、附件 购买食堂服务项目-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评标结束汇总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