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研修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本部、研修中心、驻村食堂餐饮以及客房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本部、研修中心、驻村食堂餐饮以及客房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本部、研修中心、驻村食堂餐饮以及客房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挂网,采用公开挂网竞争性磋商方式完成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本部、研修中心、驻村食堂餐饮以及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BOC-00031-2025FW010

三、项目情况:

1.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本部食堂、研修中心餐饮、客房服务等保障服务工作。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地区

2.驻村食堂餐饮服务。服务地点:喀什疏勒县(后期有可能有变化,以最终签订合同实际服务地点为主)

3.业务发展需要,其它服务保障。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地区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家

服务期:服务期限2年。据实结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服务外包费用760万元/2年(含低值易耗品10万元/2年)

采购流程:委托招标公司完成采购实施。具体流程详见第三部分中规定。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从事过大型企业类似外包服务的公司,内容涵盖客房及饮食;保卫、工程管理;人力资源、成本管控等方面。能够保障我行的内部员工培训、会议接待及员工就餐的各项需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2.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3.供应商须有固定营业场所;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财务报表未作审计的,须出具本单位财务报表并加盖印章,同时出具报表真实性承诺函,后期查出提供虚假资料情形将进行废标;

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规定,遵守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出具近三年内没有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并加盖印章,如后期发现提供虚假承诺按废标处理;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9.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如有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0.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二)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1.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2.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 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19:00止,每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出售方式:招标公司报名及领取文件。

3.售价:30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5

八、开标及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纸质文件递交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91-5972028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号中银大厦15楼纪委办公室

十、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2.凡满足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1、关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中第(2)条的证件、第(3)、(6)、(7)、(9)、(10)、(11)、(12)、(13)条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等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报名资料具体详细要求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中内容准备齐全,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签章后2套,原件备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特别注意:

(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地 址:东风路1号中银厦11层财务管理部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付梅

联系方式:0991-5972980

电子函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联系人:马龙、朱春华、金云花

电 话:0991-3508696、0991-3508697

电子函件:36343309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