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石厝村幼儿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司受漳州台商投资区石厝村幼儿园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石厝村幼儿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派授权代表参与谈判。
1. 项目名称:石厝村幼儿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2025)XHZB-621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品目号 预算 (元/年 ) | 允许 进口 | 最高限价 (元/年 ) | 谈判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石厝村幼儿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一年一签,具体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 230000 | 否 | 230000 | 0 | 餐饮业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石厝村幼儿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友情提示: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资格承诺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可采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0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视为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 月0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
6.2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的,须将标书费转账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未办理相关手续),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报名表接收邮箱:zzxhzbdl@163.com。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4月08日9: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华联商厦14层140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漳州台商投资区石厝村幼儿园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石厝村下边1-1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法:13615089346
代理机构:漳州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8号华联商厦14层1401室
项目经办人:小胡
联系方法:18965260307
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96-20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