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2025-2027年饭堂厨工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信宜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1日 20: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4月1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 ||
预算金额 | ¥178.8873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885969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宜市迎宾大道北2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韦先生 0668-88596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小姐 0668-2919238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 ||
附件2 | 委托代理协议.pdf | ||
附件3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2025年至2027年饭堂厨工服务采购(4.1发布).pdf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2025-2027年饭堂厨工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mmzxzbcg@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5-FJC0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2025-2027年饭堂厨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8873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年限 | 年预算金额 (万元/年) | 总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2025-2027年饭堂厨工服务采购 | 1项 | 2年(1+1模式) | 89.443669 | 178.887338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1+1 模式),满 12 个月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mmzxzbcg@163.com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采购公告附件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扫描发送至mmzxzbcg@163.com,邮件名称备注:ZX2025-FJC012报名加供应商名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自愿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北213号
联系方式:韦先生 0668-8859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11房
联系方式:李小姐 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先生
电 话: 0668-885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