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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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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PM中心3层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025-ZC-0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信用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PM中心3层306室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转账凭证发送至2301970208@qq.com,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文件成功;售后不退。上述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视为文件获取失败。(3)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至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PM中心3层306室获取招标文件。(4)缴纳账户:公对公转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谊联(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创支行172014775。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PM中心3层306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年的预算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7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张老师 029-88624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谊联(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PM中心3层306室

联系方式:郑明运 薛楠 18502927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明运 薛楠

电 话: 1850292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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