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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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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2025年-2026年衡水市区及县域支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3)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2025年-2026年衡水市区及县域支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JSYH2025013),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2025年-2026年衡水市区及县域支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衡水分行衡水市区及县区域支行员工食堂食材,共十一个细分品类,主要包括:猪肉类、禽肉类、禽蛋类、牛羊肉类、鱼虾海鲜类、冷冻食品类、蔬菜类、粮油类、调料类、奶类、水果类等用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本项目含税预估金额9493440.00元,具体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包,各标包预算金额、中标人数量、供货区域、中标份额情况如下:

标包号

预算金额(含税,元)

中标人数量(家)

供货区域

中标份额

1

7634880.00

1

衡水市区及建行冀州、枣强、景县、武邑、深州县区域支行所在地

100%

2

517440.00

1

建行安平支行所在地

100%

3

443520.00

1

建行武强支行所在地

100%

4

327360.00

1

建行故城支行所在地

100%

5

306240.00

1

建行饶阳支行所在地

100%

6

264000.00

1

建行阜城支行所在地

100%

合计

9493440.00

-

-

-

各标包按排名选取1家作为备选供应商,本次招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各标包中标人最终使用金额达到预估含税金额。后续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服务及售后评价情况,可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备选供应商补位或重新招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最多可投3个标包,不限制中标数量。若投标人投标标包数量超过3个的,标包号靠后的标包将被否决。

2.4 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若合同实际结算金额已达合同最高金额,则合同提前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包)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次年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之后成立的无需提供)。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须承诺其许可范围包含招标人本项目所有需求。

3.3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配送能力(标包1须包含冷链运输),配送范围应包括所投标包的供货区域。

3.4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8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9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禁用、退出或暂停合作期内。

3.10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1 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

3.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以下简称“龙集采平台”)注册并报名。请务必提前考虑平台办理手续时间,否则后果自负。相关手续请查看“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中的《供应商指南》,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181908(周一至周五9:00~18:00)。如投标人未按平台要求办理手续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4.2 投标人需购买招标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包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银行账号:11001042200056039920-0019(汇款时请务必不要遗漏“-0019”,户名同代理机构名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在龙集采平台报名时上传下列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并依次盖章)进行审核:(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1);(4)招标文件汇款底单(汇款时应写明项目简称+标包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投标时须通过加密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与建行投标,须有建行CA证书,具体操作办理流程,请登陆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后查看“供应商注册指南”中“办理CA证书指南”),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和上传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40号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0311-870379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河道9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石旭颖 李瑞 魏杰浩 魏朝辉 底有为 张庆玉 宗楠

电 话:13127300633(负责招标文件获取)、15733186737(负责项目解答)

电子函件:shixuying.zgtj@china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