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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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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猪肉及猪肉产品配送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猪肉及猪肉产品配送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锐意进取的 天康畜牧
2025年04月02日 18:19 新疆

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猪肉及猪肉产品配送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公司简介

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公司”),作为天康生物旗下专注于生猪板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是集种猪遗传育种、商品猪繁育、饲养技术研发、生猪屠宰分割、肉品深加工和冷链配送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农牧企业。公司秉承“健康养殖的服务商,安全食品的供应商”的宗旨,在新疆、甘肃、河南等地设有规模化定点屠宰企业,并引进全球先进的自动化肉类加工线,实现屠宰加工的高度自动化与智能化。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体系,提升配送效率与服务质量,天康公司现就2025年度猪肉及猪肉产品配送业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承运商。本次磋商根据各食品公司业务需求差异化开展:

(一)新疆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征集疆外冷链运输合作供应商;

(二)永昌天康食品有限公司:针对新开物流线路进行运价招标,并同步征集省外物流合作商;

(三)河南天康宏展食品有限公司:组织现有供应商开展价格磋商,优化合作条款。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范围

新疆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覆盖全国范围的生鲜及冷冻猪肉产品运输(重点为疆外线路);

永昌天康食品有限公司:新开物流线路(省内及跨省)及省外合作商定向征集;

河南天康宏展食品有限公司:现有运输线路价格优化及服务升级。

(二)合作期限

中标后合作期限为1年(自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算)。

四、磋商单位要求

(一)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车辆要求

自有车辆占比不低于所提供车辆总数的30%。运输车辆需为厢式冷藏车,车况良好(车辆年限6年内,不含6年),保温效果优异(冷鲜品车厢温度0-4℃,冻品车厢温度-18℃)。合同期内车辆需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车辆货物保险。

(三)技术与管理要求

所有车辆需安装可实时监测温度、地理位置和历史轨迹的GPS设备,并对天康公司指定人员开放权限。具备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熟悉猪全产业链生物安全流程。城市配送车辆需提供免费装卸货服务。无条件执行天康公司的市场推广物料/设备与退货运输指令。中标物流公司需按天康公司设计免费制作车体广告形象。

1.青湖天康食品有限公司(疆外业务)

需提供跨省冷链运输案例至少3个,具备全国干线网络覆盖能力; 投标报价需包含跨省线路的固定运价及应急调度方案。

2.永昌天康食品有限公司

新开线路投标方需提交线路可行性分析(含时效、成本测算)。

3.河南天康宏展食品有限公司

仅限现有合作供应商参与,需提供近一年运输服务评估报告; 报价需对比历史运价并附优化服务承诺。

(四)财务要求

账期设置为45天。

五、保证金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需缴纳5万元,未中标者退还,中标者转为合作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补齐。

账户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名称: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11 0086 0018 0008 81710

行 号:3018 8100 012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

(2)收款单位名称:新疆青湖食品有限公司

账 号:3002 0141 1920 0044 023

行 号:1028 8100 141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

(3)收款单位名称:河南天康宏展食品有限公司

账 号:1702 5241 1910 0003 525

行 号:1024 9105 24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新郑北关支行

(4)收款单位名称:永昌天康食品有限公司

账 号:2705 0458 0920 0092 160

行 号:1028 2300 006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昌牡丹支行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客户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每条线路5万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未按时缴纳视为悔标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六、磋商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郭女士,电话:13999899366(微信同号)

邮箱:14586128@qq.com。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原件照片。

(二)保证金缴纳

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单位需在指定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确保资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三)现场评标

1.新疆食品公司、青湖食品公司磋商:

磋商时间:2025年4月10日10:30-17:30

磋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1172号,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重点评审:跨省运输能力、应急响应方案、运价竞争力。

2.河南食品公司与甘肃食品公司磋商(暂定):

为配合各公司工作安排,河南公司与甘肃公司的磋商活动将安排在4月10日之后。具体日期及时间将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后续通知,以确保您能及时参加相关磋商活动。评标过程将综合考虑报价、资质、服务方案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公司中标单位。

3.确定中标客户,下发中标通知书

新疆食品公司、青湖食品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14日。

4.签订合作协议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补足合同保证金,签订合作协议。

七、运输合同油价联动机制

基准油价为合同开始日开标方所在地0#柴油中石油(或中石化)挂牌价,设定燃油费成本占运输成本的25%。在每月1日对油价进行回顾,如果国家燃油价格与基准油价相比,调整幅度超过5%时,按照“油价涨跌幅*25%”的比例对运输价格进行相应的联动调整(调后运价=调前运价±调前运价*油价涨跌幅*25%)。如符合调整运价条件,甲方通过《运价调整告知函》告知乙方,作为调整合同运价的依据。

八、竞争性磋商纪律要求

(一)竞争性磋商期间凡出现围标、串标、悔标和扰乱投标秩序等,以及贿赂我方竞争性磋商人员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二)参与投标的物流公司法人或授权指定人员进行投标,不能借用或者使用其他物流公司资质进行投标。

(三)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合同保证金的,均视为悔标行为,没收相应中标客户投标保证金。

(四)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未足额交纳合同保证金者,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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