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餐具 需求描述:广阳岛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酒店餐饮餐具用品采购 | 563,278.88 元 | 1(项) | 563,278.88 元 |
1、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须上传本项目的响应文件一份。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的报价必须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制作的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辅料费、图纸深化设计及打样费、包装费、运杂费(含运至交货地的各种交通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等)、安装费、各种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差旅费、税金、利润、质保期所需的费用及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13%执行,供应商应将此税率综合考虑纳入报价中。
本项目设置总报价和单价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了解项目情况。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成交供应商将产品送货到现场并完成安装且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品到场价(即按到场物资数量与固定综合单价计算出的合计金额)的70%。(2)成交供应商将所有产品送货并安装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3)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贰年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其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且履行完质保责任后扣除相关费用(若有)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质保金不计利息)。
1、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质疑)、投诉的,应当在公示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超过异议(质疑)或投诉时效的,采购人可不受理
3、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