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
202503201332284716887292307
锦州银行丹东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CSCMC-25521-2E)
一、更正内容:
无
二、其他公告内容
原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及
“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
付款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向投标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0日内支付相应价款。订单对付款方式有特别约定的(如分期付款或分批次付款),以订单约定为准。
更正为:付款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0日内支付相应价款。订单对付款方式有特别约定的(如分期付款或分批次付款),以订单约定为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111号
联系人:赵丹
电话:0415-39909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张明月
电话:18519589103
电子邮件:zchx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