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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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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营养餐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招标详情

修文县营养餐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23202500011L项目名称:修文县营养餐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P520123202500011L001品目名称:修文县营养餐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重庆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奎安大道X30-01/01地块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三德”)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德保”)存在串通投标情形。 质疑事项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 “贵州三德”与“深圳德保”存在关联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应作无效标处理。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经我公司查询发现: “贵州三德”与“深圳德保”的同一法人关联公司“深圳佰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佰德】存在开标前突击变更投资关系,经查证,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即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24日期间,在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前13天,“贵州三德”与“深圳佰德”进行了投资人变更,在2025年03月11日前,“深圳佰德”为“贵州三德”的投资人,但在2025年03月11日后突然变更给“贵州三德”的法人王刚,因此,两家公司在短期内调整投资关系信息,试图掩盖关联关系进行串通投标,证明材料见附件1。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经我公司查询发现,“贵州三德”与“深圳德保”存在关联关系,“贵州三德”的主要人员监事“顾钉冰”同时作为“深圳德保”多个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即两家公司的高管存在严重重叠,证明材料见附件2;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请求:请求:(1)请求核查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在投标前的投资变更是否属于恶意规避串通投标行为;(2)请求核查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一致性,如方案、作者、人员等;(3)请求核查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关联关系;(3)如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请求取消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4)如查实存在关联关系,请求取消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5)请求对本次招标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复查,维护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三德”)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德保”)存在串通投标情形。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现有材料未发现投标供应商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上述所列情形。 质疑事项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贵州三德”与“深圳德保”存在关联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应作无效标处理。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投标供应商贵州三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上述所列情形。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