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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科创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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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科创中心项目餐饮运行管理服务

招标详情

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科创中心项目餐饮运行管理服务(项目名称)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科创中心项目餐饮运行管理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区电子信息研发试验基地-科创中心项目餐饮运行管理服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位于高新区沿江生活组团西侧,占地面积约1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3417㎡。餐饮层总建筑面积约1707.76㎡,用餐人数约450人。项目精装修完成后交付运营服务商,提供场地、基础厨房设施设备(不可移动基础设施设备)、餐具、消毒橱柜、就餐桌椅、监控、空调、电视等,安装配套齐备。

(四)运营期限:暂定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招选范围及运营模式:开展食材采购验收,供应职工食堂早、午、晚餐及临时性工作用餐,其中早餐须准备两份,早餐备餐地点统一在地点一(食堂),需按就餐人数分送一份至地点二(酒店),同时地点二早餐期间须配备一定人数的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食品等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日常运行管理;接受招选人的日常监督管理。中选人按照租赁方式使用招选人提供的操作场地及必要设施。

(六)项目限价

1.餐饮场地租赁面积预计1707.76㎡,租金单价最低限价5元/㎡/月(含税),月租赁费用最低限价总价预计8538.8元/月(每月按30天计算);

2.职工食堂每天用餐费限价总价为68元/人/天(含税),其中早餐费18元/人/次、午餐费30元/人/次、晚餐费20元/人/次。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餐饮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或餐饮服务;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运营期限1年及以上、单个合同就餐人数100人及以上的职工食堂经营管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运营期限为准,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超过2022年1月1日的,予以认可)。

3.项目管理机构:无要求。

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1日9: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600元/套,招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即标书费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不同项目之间账号不同)。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选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4.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下载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3-9会议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参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未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参选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5.参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

注:参选人须按以上1、2条要求单独提供资料(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模板提供)作为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的核查资料,但该资料不参与评审且不需要密封。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楼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 系 电 话:0831-5693066、18483109205

电 子 邮 箱:390949204@qq.com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