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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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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Z50653FW00180044)。

二、项目简介:齐齐哈尔分行本部坐落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马路416号,本部食堂厨房操作间及员工就餐区位于分行地下一层占地236平米,主要为分行本部工作员工80人提供早、午、晚三餐及满足各类接待用餐,其中员工一日三餐实行自助模式、接待用餐事行点单模式。上述人数是指员工食堂所在办公楼宇的现有常驻人员近似数,具体用餐人数受人员出差、会议和培训等流动因素影响,故不作为每日用餐人数的保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合同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员工餐费根据餐标据实结算,服务费最高总限价为49万元,其中人工成本限价207360元/年,管理服务费35000元/年限价。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能够开具餐饮服务类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3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负责办理许可证落户在浦发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名下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本项目提供的工作人员应经国家规定的卫生医疗机构检查合格后才能聘用,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获得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日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的企业邮箱,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因本项目中需对各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餐饮服务试岗评分,原则上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后至项目所在地分行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服务试岗,多家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试岗时间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顺延,具体试岗时间以我行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如若已通知其试岗时间不进行试岗的视为放弃此次试岗评分,试岗期间所需厨房操作场地、厨房设备、水、电、气等能源供配、食堂耗材备品、食材均由项目所在地分行提供,人员试岗期间产生的其他成本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餐饮服务标准以及评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及评分标准。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户信息:

户 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银行行号:309261000028

公告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7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7日上午09:30。

七、异议/质疑受理

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环节有任何“异议/质疑”的,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w19@zzgj.net.cn

联系人:张影,联系方式:0451-81888888-3072、30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张影

电话:0451-81888888-3072、3073

电子函件:yw19@zzgj.net.cn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