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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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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供货及安装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厨房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为46.25 万元。

4、质量要求:①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②质保期:2年。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交投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玖仟元整(¥ 9000.00),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或发送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至报名邮箱1272138075@qq.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 4 月7 日~2025年 4 月 11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红洋

联系电话:158510704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7224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