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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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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2025-2028年学校校外供餐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详情

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2025-2028年学校校外供餐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2025-2028年学校校外供餐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2025-2028年学校校外供餐服务(招标编号:P53A00325001093)的评标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排名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

质量承诺

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供销云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用餐标准:13元/餐/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由于考核不合格或政策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谷德满满餐饮管理(昆明)有限公司

用餐标准:13元/餐/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由于考核不合格或政策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昆明吉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用餐标准:13元/餐/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由于考核不合格或政策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二、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本项目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电话:0871-65322748。

四、联系方式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长春小学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象眼街16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云、郑艳、刘海斌、覃伟

联系电话:0871-65322748

E-mail:405196615@qq.com

邮政编码:650106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