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和方法现做出如下变更:
1.企业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0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经营食堂服务等),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现变更为供应商具有2022年04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经营食堂服务等),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2.团队技术力量:(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主厨为一级及以上厨师得4分,满分4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及2024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副厨为三级及以上厨师得4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及2024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高级营养师、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配备齐全得6分,缺1个扣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及2024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主厨为一级及以上厨师得5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具有5 年(含)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本项满分8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副厨为三级及以上厨师得5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具有5 年(含)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本项满分8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高级营养师、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配备齐全得6分,缺1个扣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3.删除原企业荣誉相关评审项。
4.新增服务能力:2022年04月01日至今,供应商获得被服务单位对其服务评价为满意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证明材料:满意度证明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做相应变更,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查阅最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