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宿迁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 17:38 |
预算金额 | ¥25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0527-84352398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7-84352398 |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27-843523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泰元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迁市太湖路7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50756668 |
采购人:宿迁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宿迁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支队食堂、交警支队铁骑大队食堂、水警支队食堂、警校食堂、监管中心民警食堂和在押人员等提供食堂日常运营(含早餐、中餐、晚餐、特殊时期夜餐以及会议保障等)、食品安全管控、卫生保洁等与食堂管理、服务、运营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食堂全年无休。合同履行期限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5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就餐人数多(含在押人员)、就餐群体特殊,对服务人员素质要求高且服务场所、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安全保密等特殊性,同时服务单位对餐食提供要有应急保障能力。食堂自成立以来一直由宿迁市安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是经上级批准由宿迁市公安局负责监督的公益性集体企业,且在履行合同、服务流程、应急管理、团队调度等方便保障有力,满意度较高,未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延续性、连续性及保密性的特殊要求,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名称:宿迁市安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经济开发区牌坊居委会东蔡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704017003L
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1. 采购人
联系人:秦武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电话:0527-8435239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宿迁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27-8436306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宿迁泰元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79号
联系电话:15250756668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_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