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HZJC-CG-2025003 | 公告类型 | 招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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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平台 | 阳光采购 | 发布时间 | 2025-04-08 |
开标方式 | |||
正文内容 | 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惠州机场航延配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惠州机场航延配餐采购项目 1.1.1项目编号:HZJC-CG-2025003 1.1.2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惠州机场 ★1.2采购内容及项目限价 1.2.1详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1.2.2项目限价:本次报价不超过519650元/两年。 1.2.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发出采购订单要求时间交货。 1.2.4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不设预付款,报价人按照采购人订单提供货物,按照附件所示物资项目对应单价进行结算,按批次送货并完成验收后,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人支付相应货款。(具体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2、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资质的分支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报价人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同时,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近三年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格式详见附录3)。 2.3报价人出具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格式要求详见附录8);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格式要求详见附录9); 2.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5未被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列入拒绝合作名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7报价人需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3.1报价人须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中之一的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3.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机场路惠州机场公司办公楼。 3.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0:00止。(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而不以邮寄、物流公司信息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报价人逾期送达的任何责任) 3.4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14:30。(具体按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安排) 3.5报价文件须在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6采购人不接受以口头、邮件、电话、短信、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3.7采购人将统一对所有报价文件同时进行拆封并交由本项目评委会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成交的报价人。 4、报价人应承担所有编写项目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信息查询: http://wz.gdairport.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 6、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机场路惠州机场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13794567340 电子邮箱:hzjccg001@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机场路惠州机场公司办公楼 7、投诉监督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惠州机场公司纪检室投诉。 联系电话:0752-5718005 注: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 ||
附件 |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