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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都美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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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都美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家养老食堂项目两年租赁权

招标详情

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都美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家养老食堂项目两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TL2025ZJ1000139
挂牌价格 202,800.00 元/年 出租面积 面积约423平方米,具体以实际现场为准.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浙江省 金华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4-09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4-15
出租标的地址 金华市李渔东路517号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8205719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信息:/。 2、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 5、出租标的建筑面积为423㎡,室内设备设施有炉灶、冰箱(柜)、不锈钢操作台、和面机、饮料包装机、空调、电视机,桌椅板凳、锅碗飘盆等资产。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用途,不得对房屋现有结构进行改动。承租方在标的房屋交付后需要装修的,需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限届满或协议提前终止之日前,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及拆除。 8、如遇政府拆迁、征用、征收等,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或者政府要求无条件及时搬迁,出租方不补偿任何费用,仅对当期剩余未使用租赁房屋的天数,退还相应的租金(不计息),双方互不担责。 9、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对房屋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不负责补偿。 10、承租期间出现的各类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予出面协调与解决,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协议》(样稿)执行。 12、项目联系人:15888992172 陈女士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都美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周磊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9905792428
联系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525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02,8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协议签订当日付清,第二年的租金支付以协议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用于对金都美地社区内金华市金东区户籍的老年人提供餐食及配送服务,可对外营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协议的,项目自动终结,承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项目履约保证金设5万元,租赁协议签订当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都美地社区;开户行:农行多湖支行;账号:196555010400027970000000026)。 3、项目另有评估费5000元,需由承租方支付。 4、餐食标准:以对外经营销售一荤两素15元的餐标,面向社区内金东区籍老人,由老人自由选择搭配。收费标准:60周岁~74周岁,不高于9元/餐、75周岁-89周岁,不高于4元/餐,90周岁以上不高于1元/餐。对行动不便有需要的居民进行免费送餐服务。 5、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协议签订当日付清,第二年以租赁协议为准。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7、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8、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相关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9、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
租期 两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具有相关餐饮经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承诺书等其他自证材料)。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4.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1).docx 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协议.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8205719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