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00445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阜新市阜勤(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阜新市政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40—4号
中标(成交)金额:885,000(元)
评审总得分:90.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维护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食堂服务等。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糖、茶、调味品、灯具、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针纺织品,家具、酒店用品、办公及文化体育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日用百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酒、用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花卉批发销售,烟零售,住宿、餐饮、酒店管理,会议、会展服务;印刷:农产品加工,汽车租赁、装饰、销售、维修服务,票务代理,停车场管理服务,旅游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场地租赁,房屋租赁、中介、维修:花卉租摆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要求: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座落于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3号,总占地面积为9473平方米。其中南办公楼共8层(含电梯)总建筑面积为9171平方米,北办公楼共四层(含电梯)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14171平方米。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维护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食堂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实施。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福智、曹堂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3号
联系方式:0418-219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佟佟
电 话:0418-33788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