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医院研究决定,将本院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新舟镇中心卫生院
二、项目名称
新舟镇中心卫生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食堂面积约90平方米,包括厨房1间,就餐房间2间,食品仓库1间等。水、电、炉灶、厨房用具、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
(1)新舟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房屋、设施、设备等提供给中标方使用。
(2)食堂必须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确保职工就餐;住院患者及其家属陪护的订餐、就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
2、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履约保证金:2000元。承包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承包人将食堂用品清点交付院方、经院方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承包期限:两年
四、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
3.食堂用水、用电均由院方承担。
4.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体检用餐、其他用餐等服务。
5.中标人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早餐:种类不得低于三种,正餐:应每天提供不同的四菜一汤。接待餐:按实际就餐市场价格进行核算)。
(二)工作要求
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菜谱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1.价格标准:早餐10元/餐,正餐11元/餐。
2.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触犯治安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或产生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承担。
3.具备餐饮服务相关经验,尤其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方面有成功案例者优先。
五、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9日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具有厨师资格证优先)
七、招录程序
报名→资格复审→综合测评→公示→签订合同。
八、报名地点及热线电话:新舟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三楼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7341043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本次招标未尽事宜,由新舟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