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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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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通海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食堂服务项目二次公开询比转直接采购公示

招标详情

中国电信通海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食堂服务项目二次公开询比转直接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通海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食堂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DXDSCG20250208025),响应文件递交载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仅1家供应商通海县秀山黄琼饮食店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根据询比文件的规定:“重新询比后,获取询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不足3家的,2家继续评审,1家可以转为直接谈判。”,所以本项目转为直接谈判:

谈判小组对通海县秀山黄琼饮食店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评审,并与供应商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成交供应商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通海县秀山黄琼饮食店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公示期: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鲁仁云,1337871816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李老师,0871-6712742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附件
7.2.3成交候选人公示(询比)V1.0.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