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及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2.3、业绩要求:2022年(近三年)以来(以货款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具有为企事业单位食堂配送的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其他要求: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召集公告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通过报名链接(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点击报名”完成宁波银行官网的本项目召集报名,同时携带或邮寄以下纸质资料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附件资料如下:(格式另附)
(1)企业营业执照,格式详见附件1;
(2)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格式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3;
(4)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5)报名供应商具体列出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网点,格式详见附件5;
注:1、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网站报名时同步将上述附件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至“供应商报名”-“招标需求中列明须提供的资料”一栏中。
4.1供应商根据召集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资料;
4.2招标人审核递交的纸质资料,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4.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邀请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参与入围项目投标;
其中关于现场考察环节:我行代表有权对递交召集资料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审查供应商营业场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办公环境的完备性,是否具备正常营业及正常施工作业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文件的原件。如果被审查的企业资格情况不满足召集文件的,将取消其参加入围投标的资格。
5.1本次召集公告同时在宁波银行网站(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和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odo.com/index.aspx)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