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年产15亿只手机结构件及车载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张江路南侧、钱塘江路北侧、海洪路西侧
建设单位:启东乾朔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2014035310352013310101000176)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拟投资200000万元,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张江路南侧、钱塘江路北侧、海洪路西侧购买土地144999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新增冲床、注塑机、电镀线等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10亿只手机结构件和5亿只汽车电子产品连接器的生产能力。启东市数据局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2411-320681-89-05-378855)。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逐项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及技术专家组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对照《电镀行业规范条件》、《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5版)的相关准入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产生量。主要生产装置须采用自动化生产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完善废水分类收集及其处理系统,确保废水预处理及综合处理能力满足本次项目要求。
3.严格控制各类生产性无组织工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 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8#车间电镀废气分别经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2#、14#排气筒排出;10#车间电镀废气分别经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3#、15#排气筒排出,含氨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13#排出,9#车间注塑废气经三套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水喷淋处理后由11#排气筒排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16#排出。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同时采取有效的隔音、吸声、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