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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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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JAZGC-2025-2-1

二、项目名称: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636000.00(元) 仙居县恒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福应街道临溪路4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以合同签订日时间开始计算2年(采用1+1模式)。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鲍长新,朱丽君,陈登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仙居县恒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4.5 59.5 58.2 60.73 30.0 90.73
1 仙居县味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4.7 59.2 59.2 61.03 28.91 89.94
1 宁波中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8.9 58.4 54.5 57.27 27.44 84.71
1 仙居宇新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1.0 17.8 17.5 18.77 29.58 48.35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费率1.5%;按以上标准的7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7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仙居县环城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登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8638009

质疑联系人:王梓衡

质疑联系方式:15867653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

传 真:0576-87785917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益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88833089

质疑联系人:张敏

质疑联系方式:1505722559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环城南路500号

传 真:0576-87720209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附件信息:

评审报告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pdf

156.6K

竞争性磋商文件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docx

215.3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25.7K

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