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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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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根据本单位采购需要,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本单位提供“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代理机构。

(二)采购人: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一、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

二、选择数量

通过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服务期限

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采购代理事宜为止。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目前处于被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代理机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四)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注: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

十、磋商地点: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588467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