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本单位采购需要,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本单位提供“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代理机构。
(二)采购人: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一、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
二、选择数量
通过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服务期限
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采购代理事宜为止。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目前处于被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代理机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四)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注: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
十、磋商地点: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