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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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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DLJC-C0038-B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包,每包各采购一家协议供应商进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一:98万元,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蛋类、蔬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等。包二:22万元,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调味品(干货类)、奶制品类等,同时还包括物资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可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方式:(1)网上报名:供应商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1299477948@qq.com(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发送后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方式:13872471413)确认报名事宜,未经确认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的报名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单位全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银行账号:180707020920016954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

(2)现场报名:供应商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

2.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获取投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资格要求”;(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3)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三年预算总金额为360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环城东路81号

联系方式:17783538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系方式:周蓉、万斌13872471413、0717-6284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蓉、万斌

电话:13872471413、0717-628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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