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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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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2025-04-10 09:00:02

项目概况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4 月 2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50401

项目名称: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成交供应商数量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家

备注:

1、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食材供应须确保质量和新鲜,且不得转包或委托给别的机构或个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截图;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4 月 11 日至2025年 4 月 17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向fszeyou@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附件须包含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盖公章的PDF版本),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详细可咨询电话0757-88636683。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2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4 月 2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2楼

项目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方式:0757-88822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发布人: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 4 月 10 日

17442468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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