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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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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SW2025CG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机关及六家驻外分局(所)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采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采用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到wxzb2005@163.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会给供应商邮寄纸质的招标文件)

3. 项目最高限价:1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中心街548号

联系方式:李靖怡024-87347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戴玮、刘彬 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刘彬

电 话: 024-2272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