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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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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 已由原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广发改备[20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至滨水路,南至规划边界,西、北至万福西路。

2.2 建设规模:投资额约22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施工总承包范围内14000万元、平行发包专项工程(燃气、厨房设备、展厅和数据中心机房)2800万元。本园区建筑占地面积约10051m2,建设内容包括1号科研综合楼及连廊、半地下停车场、1号门房、2号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0800.87㎡,其中1号科研综合楼及连廊总建筑面积为17395.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161.44㎡,地下建筑面积为4233.84㎡;3号半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为3165.08㎡;1号门房建筑面积为33.32㎡;2号门房建筑面积为207.19㎡。

2.3 招标范围: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535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88.5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其中:

主专业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建安费金额1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监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总监变更证明资料。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备注:(1)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投标人投标时需另外提供项目规模证明材料,相关证明须提供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或提供带有设计院盖章的施工图纸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应提供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对总监在手工程进行核查。

3.10.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 。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 投标工具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28号楼B栋11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邮编:

邮编:100101

联系人:唐冬秋

联系人:项文杰、郑怀洲

电话:0514-89968000

电话: 15811110656、010-84892558

传真:

传真:010-848925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avictedsh@126.com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