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XZC-2025060040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4-11 14:25
项目编号:XZP202504110014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ZC-202506004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为积极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服务工作日益增长的需求,现拟以科学化及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本次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从而促进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后勤服务质量和食堂管理水平的提升。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响应文件中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4-11 08:30 至 2025-04-18 17:30
获取方式 1.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餐饮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7:30,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06,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工 (2)联系电话:025-58760217-0 发票开具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工 (2)联系电话:025-58760217-806 (3)联系邮箱:1477588349@qq.com 6.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2 14:3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4-22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06开标大厅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属性: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ZC-2025060040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南京市
项目联系人:林茜
项目联系电话:15951894337
三、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璐 025-87730111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2号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茜
联系地址:15951894337
五、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2号)2025年度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餐饮行业
预算金额:75万元/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为积极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服务工作日益增长的需求,现拟以科学化及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本次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从而促进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后勤服务质量和食堂管理水平的提升。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供应商若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性质或监狱企业性质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五)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附件:
餐饮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餐饮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2号
联系人:陈璐
电话:025-87730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06
联系人:林茜
电话:15951894337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附件下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