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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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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商务办公楼27楼278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GH-YZ-202502003-1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323万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中标后签订一年期供货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型企业制造,则可以分包,也可以不分包。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线下报名:

地点: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商务办公楼27楼2788室)。

联系电话:18013897807

方式:自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02:00~04:00时到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商务办公楼27楼2788室)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获取采购文件:

1)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线上报名:

1)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邮箱:jiangsuguohao@jsghpm.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回传邮箱。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6日 上午08: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商务办公楼27楼278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勘察。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响应文件制作: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一份、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下纸质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0514-89333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

联系方式:025-83602880-0/025-83602880-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801389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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