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5年宜宾三中教职工五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邀请公告
2025年宜宾三中教职工五一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SZ20250408GH01
2.项目名称:2025年宜宾三中教职工五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五一慰问品提货券,按照300元/人的标准,报价方式为折扣率,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所购食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所有质量标准。供应商报价包含税费、人工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包干,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项目基本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和足够数量的线下合作实体门店,平台使用便捷、安全,价格优惠,线上购物送货免费、便捷,线下提货方便,兑换券方便快捷,且在商超类门店使用1:1等金额兑。
(2)提货券使用有效期2年或以上。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
5.供应商应有移动互联网购物平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电子(手机号验证码登陆)或实物(可直接在提货点提货)提货凭证,并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提货方式,使用人可以灵活选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提供:1-5项的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清单、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平台安全性或资金安全性的相关证明(如信息安全的证书或协议等)、业绩证明(须附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需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盖章页)、提供可提取的门店数量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比选申请人自有线上商城平台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提取劵有效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服务方案(含项目总体方案、配送方案、供货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服务方案),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鲜章,密封。
六、竞争性磋商方式
邀请三家(或以上)单位参加本项目,并将参选资料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至我校胡老师处(电话:0831-2361003,18181698355),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竞争性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八、竞争性磋商标准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在符合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提货券报价以300元/人为基准,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折扣率仅用于评分资格要求,总体分值最高者中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1 | 报价 | 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50%×100 注:基准价为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折扣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折扣率,其报价分为满分。举例说明,如三个比选人分别报价折扣为70%、80%、90%,则70%为最低折扣价,70%为基准价。 | 50分 |
2 | 综合情况 | 1.可提货门店数量,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宜宾市可提取的门店数量进行评分:有可提取门店≥5家,得4分;有可提取门店≥10家,的得6分;可提取门店数量≥30家,得8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50家,得10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70家,得12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90家,得14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110家,得16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130家,得18分;可提取的门店数量≥150家,得20分;小于5家和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投标时提供可提取的门店数量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使用方法:根据使用便捷性进行评分,提供比选申请人线上商城平台截图,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时提供比选申请人自有线上商城平台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提取券有效期在满足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提取劵有效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 30分 |
3 | 服务方案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至少包括: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2、配送方案; 3、供货保障措施(含履约保障措施);4、售后服务承诺;5、应急服务方案。方案完善,描述详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错误或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照搬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实施方案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与本项目无关等任何一种情形。) | 20分 |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在密封袋外表面标明投标的项目名称。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本单位恕不接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宜三中三江校区(高中部)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1-2361003 181816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