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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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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游客中心自营超市休闲副食类商品年度采购项目企业场外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三峡游客中心自营超市休闲副食类商品年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正天采字[2025]63号

采购人

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货物类

控制价

本项目《供货清单》中各项不含税单价的统一折扣系数K≤95%。

联系人

赵玮

联系电话

0717-6593351

履约期限

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询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4月9日

询价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5日9点00分

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可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所投货物类别的也予以认可)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询价小组按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询价。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法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61.136.223.36:81/)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咨询电话:0717-6550826)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组成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询价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同询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纸质版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层201室(宜昌市港窑路5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询价时间及地点

同报价文件递交内容。

符合性评审

响应文件不符合下述请形任意一项要求的,视为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不一致;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

4)不符合“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控制价。”此项要求的;

5)不符合“询价一览表中的履约期限、供货地点、质量承诺须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此项要求的

6)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未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询价;未被列入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黑名单;

7)符合询价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要求。

报价评分标准

以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控制价原则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最低价供应商出现相同时,以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在前者优先,询价响应文件接受记录表填的递交时间即为响应文件提供时间。

项目概况

拟采购一批休闲副食类商品。

采购范围

拟采购一批休闲副食类商品。(详见附件一《供货清单》)

供货要求

1、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

费用、支付及其他事项

1.报价应保证唯一性,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询价小组

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3人,由采购人依规组建询价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评委2人。询价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与纸质版正本完全一致的PDF格式扫描件,载体:U盘;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响应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固定胶包装订(胶装)。

备注

1.报价方式:供应商在《询价报价表》中报出本项目《供货清单》中各项不含税单价的统一折扣系数K;且K≤95%,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2.结算单价:以本项目《供货清单》中各项不含税单价为基准价(P),结合成交供应商承诺的统一折扣系数K,确定结算单价;即某项的结算单价=P×K。

3、每月单项结算总价=L×P×K+对应税金,其中L为每月该项实际的供货数量。

4、本项目在合同履约期限内结算总额不得超过80万元。供应商还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报价包含商品成本费、运输费、装卸费(送达至采购人指定船舶)、人工费等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综合办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42号

联系电话:1587161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