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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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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Y(CG)-BJ-2025-001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16,000.00 21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任意1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任意1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方便后期合同签订公示事宜。

2、报名登记:供应商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及所涉及到的原件,复印件按特定资格要求顺序胶装1套成册(加盖公章)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仅限工作日报名登记,不包含节假日)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宝鸡市宝光路46号

联系方式:1399276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旭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9室

联系方式:jxzy3519915@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话:0917-3519915

陕西嘉旭志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


相关附件:
检察院餐饮服务采购清单.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