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15: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957655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0453-6290133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451-8957655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GJ(2025)03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
投标函格式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 (¥ )作为投标报价,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完服务内容,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现更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折扣) % 作为投标报价(折扣),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完服务内容,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地址:0453-6290133
联系方式:李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451-89576555
联系方式:于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萍
电 话: 0451-89576555